2024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编辑整理的2024年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总则
为了做好学院2024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版)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院校标识码:4136013441,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院招生代码为准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科教大学城青年大道59号
学院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制:四年
招生计划
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予以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招生简章,或在学院官网上查阅。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批次,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各招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1)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类)或数学(物理类)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2)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时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3)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具体文件执行。
三、其他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学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和日语,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应慎重填报。
对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招生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奖励及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企业助学金等为辅。
学院设立了
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文)执行。
1200元/年。
其他
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科教大学城青年大道59号。
0792-4391172
0792-4346413
学生入学后,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由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