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647 | |
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建筑工程技术(中美合作)、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六)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的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七)浙江省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学校2023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我校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九)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一)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位次或名次号先后排序,无位次或名次号的省份则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十二)学校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7500元/学年。(实际收费标准以上级最后核定为准) |
住宿费 标准 | 1200元/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8008/ 微信公众账号:tjzsjy,关注订阅招生信息。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本章程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